Saturday, March 16, 2013

特首候選人須回應溫總忠告 二之一


截至3月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預計特區政府共有財政儲備五千九百一十五億元,顯示特區政府財政狀況極之充裕。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本年人大會議結束 後的記者招待會中,也談到特區政府的財政問題。他說:「香港有着比較充裕的財政收入和雄厚的外滙儲備,要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特別要照顧好弱勢 群體,致力改善民生。」

溫總八年來多次談及香港問題,這是他首度公開評論特區政府的財政政策,對因2011/12年度預算案弄到焦頭爛額的曾俊華來說,真是雪上加霜。

基本消除結構性赤字
除政制外,中央最關注特區政府的財政穩定,在八十年代中草擬《基本法》時,商界憂慮民主派以濫發免費午餐的政綱吸引選民;中央則憂慮特區政府會成為中央的財 政包袱,於是《基本法》第107條訂下極具爭議的所謂審慎理財的政策性條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 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回歸後,特區政府即遇上亞洲金融危機,導致自1998/99年度起連續數個年度出現巨額赤字。對於連年赤字 預算有否違反《基本法》第107條,在港曾引起激烈爭論,讓特區政府吃盡苦頭;可幸人大常委會並未為此解釋《基本法》第107條,令特區政府可鬆一口氣。 自此,特區政府遂採取更保守的理財手段,控制開支,甚或削支,力求避免結構性赤字。

溫總評論的重點,是特區政府手中有錢(充裕的財政收入及雄厚的外滙儲備),而社會保障和民生的開支不足(有待進一步改善)。

特區政府的回應只強調「謀劃長遠、改善民生、照顧老弱是特區政府一貫的施政重點」;又指出「2011/12年度預算的經常開支增長率較本地生產總值為高,反 映特區政府在民生方面的承擔,更有56%的經常開支會用於教育、衞生和社會福利方面」。那是完全迴避了溫總「財政充裕與開支不足」的批評。

是以,對比溫總的評論與特區政府當前的財政政策,便可知溫總的評論是否有理。

九七亞洲金融危機後,特區政府出現巨額財赤,經營賬入不敷支。內部研究得出,特區政府會出現結構赤字的結論,所以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即大增直接稅和間接稅,並控制開支增長;香港經濟於2004年復蘇後,經營賬終於在2005/06年度回復盈餘。

2008 年底出現的世界金融危機,對特區財政有不同的影響,特區政府採取減稅和反周期的開支政策,但由於美國採取寬鬆貨幣政策,以致國際資金流竄,資產價格急升, 與資產交易有關的稅收因而大增,所以由2008/09至2010/11三個年度的赤字預算最終均錄得盈餘,其中猶以2010/11年度的修訂盈餘最大。此 外,由2012/13至2015/16中期預測的經營賬盈餘平均高達六百億元,可見結構性赤字已基本消除。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獨立,稅收毋須上繳中央,而特區並無再細分多級政府,故特區政府不須與下級政府攤分稅收,卻可以徵收多個稅種;特區政府現行的稅制簡單和稅率甚低,故徵稅的潛力甚高。溫總所謂的「香港有着比較充裕的財政收入」,並非無理。

抱持「藏富於官」心態
溫總還提到特區政府有雄厚的外滙儲備。這對財政開支有何影響?

所謂外滙儲備,是以特區政府外滙基金持有以美元資產為主的儲備。由於香港實施以港元兌美元的聯繫滙率制度(下列數據以港元為單位顯示),外滙基金現時擁有近 二萬三千五百億元的儲備,其中與財政開支有關的,是存於外滙基金高達五千九百一十五億元的財政儲備,只交由外滙基金管理,特區政府可自由運用的財政開支。

此外,外滙基金的累積盈餘也接近六千億元,這是外滙基金以發鈔銀行存入等值美元作發鈔準備來投資所累積的盈餘(也可簡稱發鈔盈餘),各國均把發鈔盈餘撥作年度財政收入,但特區政府則不作此調撥,全由外滙基金累積。

事實上,《外滙基金條例》賦予財政司司長可調撥外滙基金累積盈餘作財政開支的權力,而各政黨一再要求財政司司長作此調撥,以增加特區政府的年度財政收入,用以支付各種新增經常開支;但始終為財政司司長所拒。

不過,溫總卻提出特區政府雄厚的外滙儲備可用作改善民生,其意應指可運用此外滙基金累積盈餘,以及存於外滙基金的財政儲備,因為如溫總單指財政儲備,就不應提及外滙儲備了。可見溫總不認同特區政府的保守立場。

特區政府總是有種「錢多可壯膽」的心態。例如金管局總裁(無論是前任的任志剛或現任的陳德霖)一直強調,為維護港元聯繫滙率的穩定,外滙儲備愈多愈好;又如財政司司長(從曾蔭權到唐英年到曾俊華)為維護特區政府的財政穩定,有累積財政儲備愈多愈好的傾向。

曾蔭權曾提出財政儲備有支援聯滙穩定的功能,以致大幅提高財政儲備的理想水平;唐英年更進一步取消財政儲備較明確的準則,而以國基會於2006年底的相關研究作參考,對財政儲備的要求更倍於曾蔭權的標準。難怪各界有「藏富於官、不善用儲備」的批評。

這是中央首次公開評論特區政府的財政政策,不過,溫總不是指摘特區政府違背《基本法》第107條有關審慎理財的精神,而是指出特區政府不善於運用充裕的財力去致力改善民生。

至於社會保障和民生開支,又是否不足?明天續談。

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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