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6, 2013

特首候選人須回應溫總忠告 二之二


編按:總理溫家寶於3月人大會議後,曾指出「香港有充裕儲備……,應致力改善民生」。筆者昨天以此分析特區政府坐擁雄厚外滙儲備,今天則探討政府是否有着力改善民生之策。

溫總提出特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照顧弱勢社群,致力改善民生。換言之,特區政府要增加社會保障和民生的開支。特區政府回應時指出,2011/12預算案政府開支增加了22.3%,而56%的經營開支是用於教育、衞生和社會福利方面。

從上述數字看,似乎特區政府非常關顧民生,但這無法解釋醫護人員長期不足,專科門診輪候期不斷延長;中小學縮班嚴重;大學本科生學額長期不變;教育開支佔本地總產值的比例偏低;退休保障嚴重不足及不復建居屋等。原來這是多年來壓縮經營開支的後遺症。

2002年初,政府內部一個委員會作出特區政府因亞洲金融危機而出現結構性赤字,即經營賬長期赤字,無法支援非經營開支,以致綜合賬目亦長期出現赤字。為了解決此問題,特區政府遂推出最嚴厲的節流目標,於2002/03預算案中逐步削減該年度及其後數年度的經營開支,目標是把原來規劃在2006/07年度高達 2200億元的經營開支,削減至2000億元。

經營開支涉及各種社會服務和民生開支,雖然財政司司長強調通過提高行政效率及更有效運用資源作彌補,但民生受損乃無可避免,而且削支甚速,並不理會社會的承受能力,削支目標竟提前於2005/06年度達到,該年度經營開支為1947億元,更低於 2006/07年度2000億元的目標,故從2006/07年度起便取消了2000億元經營開支上限的目標了。

香港經濟自2004年起強勁 復蘇,由2004年至2007年的實質經濟增長率分別為8.5%、7.1%、7.0%及6.4%;可是,2006/07年度經營開支仍只是1957億元,2007/08年度則稍微增至2047億元。換言之,從2001/02到2007/08的七個年度,經營開支基本上沒有增加。

一次過撥款變小恩小惠
其後,年度經營開支雖有增加,但2010/11年度的經營開支只是2407億元,只較2003/04年度實施節流時的2032億元只增加18.5%,而同期的名義本地總產值則增加41.6%。可見經營開支經數年節流後,難以回復與經濟增長相適應的應有水平,經營開支無論在質及量均有所減退,這是特區政府為達 致盈餘及累積財政儲備而欠港人的債。

財政司司長也許察覺到經營開支的嚴重滯後,故近年也嘗試作較大幅度的增加。不過,近年財政司司長喜作一次過撥款,例如額外增發一個月綜援金、向學生發放一次過津貼、代繳兩個月公屋租金等,這些都是一次過措施,多視上年度修訂盈餘是否大幅度超逾預算案預測而 定。這種以一次過措施的所謂與民共享繁榮、還富於民,無可否認即時幫助綜援和低收入家庭,卻反映出特區政府不願作出改善社會保障和民生福利的長遠財政承擔,一次過撥款變成小恩小惠。

注資強積金難解貧富懸殊
在社會保障方面,自2000年推出私營強積金後,特區政 府無視私營強積金不足以提供足夠的退休保障,竟然有進一步研究建立相關的退休保障制度作補充,單靠以財政支出一次過注資強積金,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也無助 於緩解日益惡化的貧富懸殊問題;溫總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誠一針見血之言。

溫總建議特區政府增加社會保障和民生開 支,溫總當然清楚特區政府2011/12預算案公開支持佔本地總產值的比重(簡稱公營部門)已高達21%;曾俊華提出修訂後更會調升,超過開支總額準則中 公營部門上限為20%或以下的目標。但溫總仍建議特區政府增加社會保障和民生的開支,足見溫總認為改善社會保障和民生較堅守公營部門不逾20%的準則更重 要,《基本法》第107條並無提及公營部門上限,曾俊華宜應檢討及修訂公營部門上限的準則。

特區政府標榜行政主導,向來不願(許多時是不屑 或不敢)與各界深入問題重心作理性討論,以及作出政策變革。這種表面看來政策穩定,卻無法適應社會新環境的挑戰,無法善用財政資源改善民生,反而造成政府 與市民及行政與立法的對立,製造社會不穩,不啻是對追求「穩壓壓倒一切」的特區政府的一大諷刺。

溫總的忠告簡單明確,挑戰特區政府當前政策和管治思維。從特區政府回應溫總忠告時的避重就輕,迴避原則性問題,相信曾俊華也不會在2011/12預算案辯論總結陳辭或在2012/13預算案作深入的討論,將會再一次教溫總及港人失望。

猶幸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在即,溫總八年來對特區政府的忠告與建議應成為候選人辯論的主題,行政長官是加深或緩解本港深層次矛盾的關鍵人物,所以候選人必須詳細闡釋其施政理念與方針,對當前政策的看法及對溫總忠告的回應,好讓港人釋懷。

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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